欠条未明确记载还款期限诉讼时效如何确定?-诉讼时效3年20年怎么确定
原告蔡某主张被告村委会于2008年间多次在其经营的饭店用餐,欠付餐饮费659元,有被告出具的欠条为证,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要,但被告至今未付。被告于庭审中辩称,该案已超诉讼时效,应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。
法院经审理查明,被告村委会于2008年多次在原告蔡某经营的饭店用餐,后经结算,为原告出具欠条一张,载明:今欠蔡某招待费陆佰伍拾玖元正,落款时间为2008年7月。该欠条加盖被告村委会公章,并由时任村委会主任的张某签字。因案涉欠条并未载明具体付款期限,故原告有权随时向被告主张所欠餐饮费,诉讼时效应从原告要求被告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。故原告于2025年1月14日起诉并未超诉讼时效,对于被告辩称案涉餐饮费超诉讼时效的主张,法院不予支持。
作为相对集中管辖行政案件的法院,滕州法院在办案压力愈加繁重、司法资源极其紧张的情况下,充分发挥综治大联动联络员机制作用,通过电话沟通调解、当面调解、到当事人住所协商等方式努力化解行政争议,同时,在争议化解过程中,及时将案件协调情况通报相关部门,共同参与研判和化解。今年以来,针对专项问题、具体案件召开联席会议5次,以司法建议方式解决冒名虚假婚姻登记案件11件,进一步规范了行政行为。
相较于其他类型案件,行政案件上诉率高位运行,客观上反映了行政审判工作质效需要持续提高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有待提升、社会法治意识有待增强。滕州法院通过开展行政案件庭审观摩,邀请司法局、检察院、自然资源局共同参加行政审判大讲堂,针对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、不动产登记领域专业问题开展同堂培训等方式,就执法难点、重点、热点问题进行沟通交流,在执法办案送达方式、执法记录留存等细化标准方面达成共识,共同推进行政争议系统治理、依法治理、综合治理。今年以来,开展行政案件庭审观摩3次,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%。
为深入贯彻落实习关于“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”的重要指示,推动银行保险纠纷多元化解,更好地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,5月15日上午,“莱和州安”金融纠纷调解工作站在莱州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揭牌成立。
揭牌仪式结束后,与会人员参观了莱州法院浮雕文化墙、诉讼服务大厅,实地查看了“莱和州安”金融纠纷调解工作站,观看工作人员现场演示纠纷调解线上操作系统,就工作站运行与法院审判、执行工作衔接交换了意见。
在原告某进出口有限公司与被告某机械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,法院依原告某进出口有限公司的申请,依法裁定保全被告某机械公司银行账户8.6万元资金。2025年4月30日,在法院主持下,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:被告某机械公司向原告某进出口有限公司一次性支付6.5万元款项,原告某进出口有限公司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。
双方调解成功后,被告某机械公司当场表示愿意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付款义务,但手头无其他周转资金,请求法院直接扣划其保全账户内的资金用于清偿案涉债务。为减轻当事人诉累,法院征求原告某进出口有限公司同意后,于双方调解成功当日依法作出裁定,扣划被告某机械公司名下被保全的银行账户资金共计6.5万元。将全部款项发放给原告某进出口公司后,法院将保全账户依法解封,双方案结事了。
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,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,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,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。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。